7月7日有重庆媒体报道,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昨日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拒不执行者,轻则将被警方警告,重则将被停机半年。根据这个规定,用户在自己家里上网也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
按照重庆警方的说法,之所以出台这个规定,是出于打出互联网犯罪的考虑。因为上网用户的IP地址不固定、警方对具体用户的资料掌握不全等,给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实施备案后,警方对每台上网电脑及其主人的资料将一清二楚,网络犯罪一旦发生,警方可顺藤摸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应该说,重庆警方的初衷是好的,但做法却实在不能恭维。
事实上,如果用户在自己家里通过互联网做了违法的事,不用通过这种登记备案的方式,警方也是可以找到这个用户的。一般来讲,个人用户上网不管是通过拨号上网,还是通过ADSL宽带上网,都是基于电话线的。而电话的申请已经在电信部门有详细的资料登记。某个电脑出现违法记录,尽管个人用户的IP地址是随时分配的,警方可以通过IP地址查找这个IP地址在何时分配给了哪个地方的哪部电话。所以只要能查到违法电脑的IP地址,就不在存在问题,并不会给警方破案带来不便之处。
在互联网已经深入到千家万户的情况下,在城市里,几乎没有哪家的电话只是用于通话的,用其上网是肯定的。而如果因为要上网就要登记,会给用户心里上带来一定的阴影。即便用户没有违法的行为,也会感觉到不很舒服。这将直接影响到人们使用互联网业务的积极性。众所周知,互联网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给电信运营商带来了收益。如果人们由于这种不理智的管制,减少对互联网的使用,对电信运营商是不利的,另外,也将会对ADSL厂商的产品销售带来影响。
互联网是个好东西,好东西也有其负面的一面。问题是监管部门如何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内容的出现,让互联网成为传播健康内容的阵地,而不是对用户使用互联网的正当行为进行干涉,尤其是对用户在自己家里使用互联网,做出种种规定。这种由于要管理互联网而为老百姓设定许多套套,无疑是一种因噎废食的做法,不值得提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