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盘点8月份投诉热点郭晓莹维诠
新报讯记者郭晓莹通讯员维诠今年8月份,天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9335件,其中提供咨询服务8011件,受理投诉704件,受理举报620件。 本月商品类的投诉为567件,其中手机、空调、家具、电视机、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电动车、鞋、电冰箱等,占投诉总量的71%;服务类的投诉为139件,其中电信和互联网服务占投诉总量的53%,全月投诉集中在CECT手机相关质量及服务和宽带网络服务两大热点。为此,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手机后,应及时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电信认证网站,查询手机的相关信息;在定制宽带网络服务时要把运营商的承诺、网络技术标准、售后维修服务及退网、退费等问题事先讲明,并用文字达成协议。
今年8月份受理“CECT”手机的投诉举报高达162件。主要问题一是假冒商品多。消费者董先生8月13日购买了一部“CECT”手机,亲自到北京信息产业部鉴定,对方称《进网许可证》和手机都是假的。二是售后服务差。某消费者今年7月3日购买的CECT―V200手机,因性能故障在当月24日送修,该售后部门承诺将手机返厂维修。一个月后此机并未修复,修理期间,修理商也没给用户提供备用手机。后来消费者通过与厂家联系得知,自己送修的手机根本没有返厂。三是不履行“三包”责任。某消费者今年2月购买的
CECT―Y809手机,先后经过4次维修仍然无法正常使用,销售商只好给消费者在今年7月更换一部“新机”,并在发票上注明更换时间。当月28日,更换的“新机”又出现故障,消费者要求退货。商家承认手机质量有问题,但退款需从原先那部手机购买之日计算收取折旧费。
针对目前手机市场的状况,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示:(一)不要盲目购买手机,千万不要购买“水货”手机。(二)购买手机后,应及时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电信认证网站,查询手机的相关信息。(三)在“三包”期限内维修手机,应要求修理商如实填写维修记录,并保留好凭证,不要超过退换货期限。退换手机应是销售商的责任,不要接受修理商越位换机。(四)销售商或售后服务部门不按国家规定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本月消费者投诉宽带网络服务37件,主要问题是,网络运营商在网速、稳定性和兆数等宣传上与实际相差很大;有些用户在使用中发现,宽带网时常出现掉线和不能上网等现象。
针对目前网络消费存在的问题,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示:在定制宽带网络服务时,首先要了解和弄清宽带网的技术标准及运营商所能提供的服务,应把运营商的承诺、网络技术标准、售后维修服务及退网、退费等问题事先讲明,并用文字达成协议。当网络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质量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可以用协议约束和要求对方履行约定,或以充足的证据投诉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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