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Interfax China网站报道,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发表声明,指责中国电信的子公司上海电信在推广小灵通服务的过程中向用户施加了“霸王条款”。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一家非官方组织。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指出,上海电信推广小灵通的“红色律动”活动中的部分条款可能会侵犯消费者的权益。“红色律动”的广告中称只要新用
户在今年5月18日到6月30日间同上海电信签署协议,就可以免费获得小灵通手机一部。不过在协议中有这样一条条款:“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小灵通’的资费标准或计费方式发生变化,则按照新的资费标准或计费方式进行计费”,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一条款是不折不扣的“霸王条款”。
根据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力知道产品或服务的确切资费及价格,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认为,上海电信的这一“霸王条款”则正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将签署协议的双方置于不平等的地位。
到目前为止,上海电信方面还没有就此发表评论。(飞仙编译)